廣州注冊小微企業減免五項政務性基金
2019-05-03 20:32:09??????點擊:
目前接到通知只要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以見面防洪保安資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五項政府性基金,這個消息一出,讓微小企業的小老板們,創辦企業更多動力了,下面就讓廣州公司注冊平臺小編為你詳細介紹下。
注冊公司小微企業減免五項政府性基金。
一、對以下小微企業納稅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文化事業建設費1.注冊公司按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純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免征所屬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按增值稅繳納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2.注冊公司按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純營業稅納稅義務人,免征所屬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按營業稅繳納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3.廣州注冊公司對于既有增值稅應稅行為又有營業稅應稅行為的納稅義務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征所屬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應按增值稅繳納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征所屬期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應按營業稅繳納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
二、自2015年1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免征防洪保安資金,對其他企業按現行標準減半征收防洪保安資金。
三、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屬于2015年1月1日后新注冊登記的,自其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屬于2015年1月1日前注冊登記的,自2015年1月1日起3年內,免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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